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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暨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孙剑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股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9,6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剑波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剑波先生于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11%。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孙剑波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9,148,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 孙剑波 人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 8 号********权益变动时间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 好利科技 孙剑波先生于 2022 年 4 月至 5 月通过协议转让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4,916,62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27%。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2022 年 9 月 29 日分别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 司总股本由 93,352,000 股增加至 182,969,920 股,孙剑波先生的持股数量相 应增加至 9,636,575 股,持股比例不变。2023 年 3 月,孙剑波先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83,180 股,本次增持后孙剑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9,919,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152%。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权益变动过程 例 0.41843%。2026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孙剑波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700 股,减持比例为 0.00311%。截至本次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孙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148,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股票简称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729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股份种类(A 变动股数(股) 变动方式 变动比例(%)股、B 股等)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合计增加 公司总股本因实施资本公积金 A股 合计增加 0.42152% 生持股数量相应增加 合计减少 A股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合计减少 0.4215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方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公司总股本因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加,导致孙剑波先生持股数量相应变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时总 占公司现有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合计持有股份 4,670,000 5.00% 9,148,455 4.99998%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好利科技 有限售条 件股份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当时总股本为 93,352,000 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182,969,920 股,此处持股占比分别按对应总股本计算。 是 否□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股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30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829,6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孙 剑波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 好利科技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注孙剑波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